刘洪波:368万,中国高速路该向外星人收费
刘洪波 2011-01-12 09:39:1
河南一农民8个月偷逃高速公路过路费368万元,被判无期徒刑。
偷逃过路费数额较大,以诈骗罪论处。诈骗368万元,被判无期徒刑,不可谓冤枉。一审过后,车主未上诉,律师称无疑问,可见判决是何其“依法”。
两辆大货车,8个月偷逃过路费可达368万元。论罪实在是不小。但看民生之艰难,让人不能不寒彻骨髓!这个偷逃过路费的重犯,暴露了公路收费的无良性质,透露了公路运输的血泪现实。
这些年,我们一直在谴责“黑心老板”。经常被引作“黑心”类型的,包括拖欠工钱的工头、役使矿工的矿主、制作假货的作坊主等等。公路收费呢?人们然其设卡处处,抬手收钱,随意延长收费年限,举着“物价局核准”的牌子,生意红火而正义凛然。
公路收费,从没有人称之为“黑心”之举。我们知道,超载已经因收费严酷而变成中国公路的正常状况,使得“治超”变成永不可完成的目标。我们偶尔听闻车主闯卡逃费,殴打收费员,极端情况下冲卡致收费人员死亡。
现在,我们终于从一个偷逃过路费“依法严重”的新闻,了解到公路收费敲骨吸血的水平,以其恶劣程度而言,冠之以“黑心”名号,难道有任何冤枉吗?
报道说,货车空车行驶一趟,需缴纳过路费200元。这里没有说空车行驶多长距离,总不该是不管多远先交200元起价吧。又说,两辆货车核载量为25吨,通常情况下会超载150%左右,省高速公路联网监测信息表明8个月通行2361次,逃费金额368.2万元。这就是说,第一,即使不过磅,收费系统会按照超载150%收取,这是收费默认值,超载属于中国的常态;第二,每通行一次,要收费1560元。这是运钻石呢,还是运砂子呢,是运输几千公里呢,还是运输几十公里?
有网友进行了推算:2辆车,8个月,共通行2361次,可知每天每车通行4.9次。根据《河南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》,每公里收费0.45元,则每趟公里数约为3467公里。按2车每天运行20小时计算,时速要大于850公里/小时。这是超载150%的货车,还是空载的火箭才能达到的速度呢?
这是从乱收费来质疑的。然而,作为一个在法庭上经过了控辩双方质证的案件,8个月逃费368万元能够成为基本事实予以认定,似乎又很难从乱收费来质疑,逃费数额的计算,应是经得起检验。只是,这样一来,合乎要求的交费就更加令人绝望。两辆货车,运营8个月,应交的过路费达到368万元之巨。这些钱都要归于高速公路经营公司,请问世界上哪里还找得到这样的暴利工厂,又到哪里找得到这样的血汗工人?那些没有逃费的货车,过的是怎样的日子?
8个月应交过路费368万元,这还只是负担之一。一辆货车,还会发生多种费用,除了油费成本,还有工商、税务、购车贷款利息、人工、违章罚款、车辆管理费用等成本,营运过程中还可能遭遇因治安不良而出现的“砂霸”、“石霸”,还有因为超载而加剧的损耗,以及增加的危险。重重压力之下,车主可以说是苟延生息,物流成本将最终转嫁。
经营一辆货车的代价,是底层营生境遇的写照,是社会民生在毛细血管上的反映。无数的人们在从事着低端生计,抱着生活的梦想,勉力前行,但绝不会受到“优惠政策”的照耀,只会受到雁过拔毛的压榨,哪怕拔毛变得血淋淋,不会有谁顾惜。而且,你必须接受拔毛,逃避将被惩罚,欺骗将终生坐监。
这个案件,确实是得到了依法处理。巨额诈骗,无期徒刑简直无以置辨。然而,还是容我们从人情来发一声悲鸣吧。这个经营两辆货车的罪人,冒用了军车军牌,从而构成了诈骗,需要坐监终生。但他的行为并没有严重的危险性,而且如上所述,他逃避的实在是一种无法承受的压榨。法律的严肃性得到了申张,但人心的天平又倾向何处?欺骗逃费,固然是罪,但在一个只会打击逃费,而不会纠正黑心收费的制度下,社会的公正感何以产生,谁听到了民众不堪重负的喘息声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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